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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因税务问题被封杀?最新回应来了!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1030次

有网友截图称传统媒体接到通知,关于薇娅的专访和文章都要下架,据说是因为税务问题一事。到底怎么回事?





薇娅因偷税被封杀?

最新回应来了!


双十一期间,薇娅、李佳琦等头部主播税务问题备受关注。

据凤凰网科技报道,近日有消息称,接到相关部门通知直播行业将迎来税务大整顿,因为税务问题,关于薇娅的文章和专访都要下架。


对此,薇娅公司谦寻控股内部人士回应:“假的、不是我们,别相信。”


同时,查询检索发现,人民网、新华社、央视等主流平台上关于薇娅的专访依然存在,新浪、搜狐、腾讯等各大视频平台也并未下架薇娅相关视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网络带货主播的税务问题正成为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


由于近几年网红经济的兴起,网络主播人数剧增,一些网络主播收入百万、千万甚至过亿,避税动机加大,而他们收入来源多、信息不透明等也加剧了查税难度。比如带货主播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比如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来逃避税,但这也引起了税务部门的注意。



税务总局大动作!

主播严查开始!


9月18日,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在该文件中强调:对文娱行业内各主体要严格税收管理,除了明星艺人,还着重点出了网络主播。指出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就在文件发出不久后,税务总局披露:两名带货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不久之前,郑州一网红主播被追征662万税款的消息,还一度引发网友们热议。预计,接下来税务局将会有更多的动作,网络主播补税潮或会来袭。



警惕!带货直播

小心这些风险!建议对照自查 


1、错误的认为个人直播带货不需要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主播作为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直播平台管理不规范风险


如:对网络主播取得的销售佣金等收入,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要求网络主播提供等额的“替票”才与之结算。


直播平台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利用个独企业、合伙企业筹划


利用税收洼地注册个独企业、合伙企业来进行筹划,一定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1)考虑实质性运营问题,“空壳”公司风险大 ;


(2)现在核定征收的管理越来越严格,要衡量地方政策与税收征管是否有冲突,衡量政策的可持续性。 



带货主播如何缴税?

一次性说明白!


一、以独立个人身份直播

平台和主播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此时,平台应该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同时主播需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注意,现在多数地区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不再代扣代缴个税,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二、成立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平台直播


工作室与直播平台属于劳务关系,这种方式是目前非常普遍的一种方式,很多主播也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


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负较低。


同时工作室还需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三、与经纪公司签约通过平台直播


主播与直播平台没有直接关系,与经纪公司的关系取决于协议的形式。


1、若签订劳动合同,经纪公司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2、若签订劳务合同,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同时网红还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在涉税上有啥区别?

四、作为平台的员工进行直播


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平台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次年主播应自行汇算清缴,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附:网络主播直播带货的税款缴纳及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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