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社保只交工伤?合法!今天开始执行!这10类人可以不用交社保!-鼎诺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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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只交工伤?合法!今天开始执行!这10类人可以不用交社保!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1076次

磅!社保即将迎来6大变化,单位不交社保只交工伤?合法!7月起执行!这10类人可以不交社保!更重磅的是……



重磅!不交社保只交工伤?

合法!今天起执行!



划重点!!!


一、适用范围


在广东省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允许给“特定人员”单独购买工伤险,试行期2年!


二、特定人员包括哪些?


1、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3、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4、单位见习人员


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此之外,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也纳入此参保范围。


三、如何缴纳?


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其缴费费率按照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规定执行,即直接适用该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


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与300%范围之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四、办理后,何时生效?


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后未按规定缴费的,工伤保险关系暂不生效,自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日起生效


五、实施时间


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保,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



注意了,社保即将迎来六大变化


变化一: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多少?4月底前出台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什么时候能上涨?涨多少?《意见》明确,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今年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待遇,养老金将实现连续17年上涨。涨幅多大,答案即将揭晓。


变化二:个人养老金制度啥样?9月底前“亮相”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对于这项工作,《意见》要求,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包括国家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和市场化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两部分。其中,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


变化三:职业伤害怎么保障?6月底前明确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意见》要求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互联网平台经济催生大量新型就业岗位,同时去雇主化、劳动关系灵活化的特征,也使得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无法获得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


试点拟从外卖、网约车、即时递送三类行业入手,接下来政策将明确具体的筹资方式、保障情形、待遇项目以及对应的待遇标准等。


变化四: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9月底前推出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要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意见》明确,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目前大部分城市已经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特别是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已基本取消。不过,仍有部分超大城市要求必须拥有本地户籍,才能在就业地参保。


变化五:居民医保人均补助增30元,5月底前出政策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意见》要求,此项工作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变化六: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2022年年底前完成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明年年底前每个县至少要确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意见》安排,这项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恭喜!这10类人可以不交社保!


1.返聘退休人员


公司经常会返聘一些退休人员再任职,退休人员与其他人员一样,同工同酬,那么,公司返聘的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很多学校在即将毕业的最后半年,会让学生自行找单位实习,有些企业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也时常会使用一些尚未毕业的实习生,那么,聘用实习生,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1)《劳动法》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没到退休年龄,而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归属关系”,双方就应该而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没签,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保护。


(2)实习生虽然年满16周岁,但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经常会出现,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的监管,时常会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这些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都由分包商来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该类派遣人员,因为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劳动合同》,因此,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4.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5.协保人员


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简称协保人员,指与原所在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


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比照自有员工处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则应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期缴纳社会保险。


由于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便成为众多企业的筹划方式选择之一。


9.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10.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这7种情形,违法!企业请对照自查!


一、警惕!这7种情形,违法!


坑1、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这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坑2、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员工与公司的协议约定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


坑3、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


该行为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


坑4、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该行为是不合法的!


一些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坑5、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该行为是不可取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坑6、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该行为是不合法的!


属于未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社保缴费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60%,或是高于300%时,则按平均工资60%或 300%缴费。


政策依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 60号)


坑7、代缴社保


该行为是不合法的!


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是通过挂靠公司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严重的还要面临刑罚处置!


政策依据∶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


二、社保违法成本大!


社保不缴、少缴、代缴社保,虽说减少了一部分成本,但是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得不偿失!


1、社保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等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增加劳动纠纷风险;


2、未缴纳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必须承担责任;


3、未缴社保:员工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4、未依法缴纳社保还会面临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征收法律风险;


5、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可能会使公司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影响出行;


6、挂靠代缴社保风险大,可能面临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等等。


三、给企业3点提醒!


1、足额缴纳社保



2、及时入社保

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一定要及时入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属于违法。


3、避免代缴社保

给非雇员代缴社保,不但会面临骗保风险,还会面临税收风险。


最后提醒老板和会计们:趁现在还未严查,一定要规范纳税,否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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